“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正/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并研究。鋰離子電池價格20世紀70年代時,M. S. Whittingham提出并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顫?,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浙江60V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沙潆婋姵氐牡谖宕a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性能價格比均優于鋰離子電池。由于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這種鋰金屬電池。
長充可能導致過充。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鋰離子電池價格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浙江鋰離子電池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事實上,淺放淺充對于鋰電更有益處,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于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
鋰離子電池只能充放電500次? 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500次充放電,超過這個次數,電池就“壽終正寢”了,許多朋友為了能夠延長電池的壽命,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這樣對電池的壽命真的有延長作用嗎?答案是否定的。浙江鋰離子電池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60V鋰離子電池 一個充電周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這并不等同于充一次電。比如說,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后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兩個。因此,通??赡芤涍^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電池容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這個電量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仍然會保留原始容量的 80%,很多鋰電供電產品在經過兩三年后仍然照常使用。當然,鋰電壽命到了最終后仍是需要更換的。 而所謂500次,是指廠商在恒定的放電深度(如80%)實現了625次左右的可充次數,達到了500個充電周期。 (80%*625=500)(忽略鋰電池容量減少等因素) 而由于實際生活的各種影響,特別是充電時的放電深度不是恒定的, 所以"500個充電周期"只能作為參考電池壽命。
電池系統設計時,必須對過充、過放、與過電流分別提供兩道電子防護。 把保護板拿掉后充電,如果電池會爆炸就代表設計不良。 上述方法雖然提供了兩道防護,但是由于消費者在充電器壞掉后,常會買非原廠充電器來充電,而充電 器業者,基于成本考慮,常將充電控制器拿掉,來降低成本。60V鋰離子電池結果,劣幣驅逐良幣,市面上出現了許多劣質 充電器。這使得過充防護失去了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而過充又是造成電池爆炸的最重要因素,因 此,劣質充電器可以稱得上是電池爆炸事件的元兇。浙江60V鋰離子電池 當然,并非所有的電池系統都采用如上圖的方案。在有些情況下,電池組內也會有充電控制器的設計。
電池組作用: 限流片。電池芯以手機電池系統為例,過充防護系 統利用充電器輸出電壓設定在 4.2V 左右,來達到第一層防護,這樣就算電池組上的保護板失效,電池也不會被過充而發生危險。60V鋰離子電池第二道防護是保護板上的過充防護功能,一般設定為 4.3V。這樣,保護板平常不必負責 切斷充電電流,只有當充電器電壓異常偏高時,才需要動作。過電流防護則是由保護板及限流片來負責,這 也是兩道防護,防止過電流及外部短路。浙江60V鋰離子電池由于過放電只會發生在電子產品被使用的過程。因此,一般設計是 由該電 手機鋰離子電池 手機鋰離子電池 子產品的線路板來提供第一道防護,電池組上的保護板則提供第二道防護。當電子產品偵測到供電電壓低于 3.0V 時,應該自動關機。如果該產品設計時未設計這項功能,則保護板會在電壓低到 2.4V 時,關閉 放電回路。